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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健康头条》顺产还是剖宫产,产妇和医生到底谁说了算?产妇想剖宫产,可以吗?

发布时间:2018.10.16 来源:《广东健康头条》 发布人:医院办公室 点击数:5112

10-16 11:49


前几天,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医生赫英东遭患者家属殴打的事件在网络发酵,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该产妇系高龄二胎,不具备严格的剖宫产指征,但产妇家属却要求剖宫产。被拒绝后,产妇家属突然殴打医生。

除了谴责产妇及家属的暴行外,不少人也在疑惑:产妇强烈要求剖宫产,医生就不能答应吗?顺产还是剖宫产,到底是谁说了算?或许,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到目前仍然无解。


医生的判断主要看产妇是否具有指征

根据目前报道出来的细节,北大一院围殴医生的产妇在差不多20年前顺产了一个孩子,如今在44岁高龄再次怀孕,估计是担心自己生产过程中会有风险因此要求剖宫产。但医生检查,发现产检过程顺利,产妇没有明确的剖宫产指征,所以建议孕妇尝试顺产。

医生与产妇或家属就顺产还是剖宫产发生矛盾,应该也不少见了。大家可能也都还记得,去年8月31日发生的陕西榆林市产妇跳楼的事件:医生建议剖宫产、产妇自己也要求剖宫产,但家属却坚持自然分娩,最后产妇难忍疼痛跳楼结束生命。

顺产还是剖宫产?对医生来说判断的依据很简单:指征。剖宫产是一项手术,因此需要具备相应的手术指征。临床上,有指征剖宫产的构成主要为胎儿窘迫、头盆不称、瘢痕子宫、胎位异常和产程异常等。

“医生都会根据孕妇的实际情况与病情建议是顺产还是剖宫。”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高危产科副主任贺芳说,决定采用何种方式分娩,主要评估的因素包括产力、产道与胎儿的大小。临床上经过评估,大部分的产妇都可以顺产。

44岁的产妇孙某是高龄产妇,是否具有剖宫产指征?贺芳说,高龄产妇生产确实可能存在风险,如很可能合并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总体来看剖宫产率会高于适龄产妇,但若经过医生评估可以顺产,那就仍然推荐顺产,“在我们医院,就有48岁产妇自己顺产的案例。”



硬要剖宫产,存在哪些风险?

不具备剖宫产指征而非要进行剖宫产,就意味着产妇乃至孩子都要承担更多的风险。贺芳指出,剖宫产往往要在产妇肚子上切开十公分的口子,以将胎儿拿出来,在这一过程中,子宫会被割开而失去完整性。手术存在着产后出血风险、麻醉风险,一些产妇还存在伤口愈合缓慢的风险。

此外,剖宫产产妇产后恢复得更慢,顺产后24小时产妇就可以走动,而剖宫产术后24小时往往都下不了床。剖宫产产妇下次怀孕的间隔就需要延长,发生疤痕妊娠、前置胎盘等产科危急重症的风险也较高。

大量的调查研究均显示,过高的剖宫产率伴随母亲与孩子的远、近期并发症的增加。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剖宫产率不应超过15%。而据广医三院麻醉科主任王寿平介绍,我国剖宫产率高达46%,超过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标准的3倍。

究其原因,就是无指征剖宫产抬高了这一比率。贺芳说,没有相关指征而最终进行了剖宫产,叫作“非医学指征剖宫产”或“社会因素剖宫产”。目前,每家设有产科的医院都存在一定比率的非医学指征剖宫产,大约在10%以内。

这一数据在前几年可能更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产科张为远教授对2011年全国14个省份39家医院的临床资料进行分析显示,112138例住院分娩产妇中无指征剖宫产为14998例,占了总剖宫产数的24.553%。



为何产妇家属会坚持要剖宫产?

既然能顺产,对产妇对孩子都更有好处,为何很多产妇和家属却坚持想要剖宫产?

贺芳表示,临床上大部分不具备剖宫产指征的孕产妇要求剖宫产,主要是因为惧怕分娩疼痛,以及担忧顺产时出现难产、出血过多等风险。

再加上随着手术及麻醉技术的提高,使产妇误以为剖宫产是快速又安全的分娩方式,所以更多的产妇更愿意选择剖宫产。

此外,还有的产妇是为了自己挑日子让宝宝出生而选择剖宫产;有的则是恐惧生产过程;有的则是之前剖宫产,因此这一胎也惯性要求剖宫产,等等。

其实,这些问题都可以有解决办法:惧怕疼痛可以有分娩镇痛技术;顺产的风险经过严谨评估可以降至最低,且医学技术也能保障产妇和胎儿的安全;加强与产妇和家属的沟通,消除他们的误解,抚慰他们的担忧。

有业内专家认为,因为很可能产妇要求剖腹产,只是信息了解不全面的结果,如果了解足够的信息,她们往往就会拒绝剖宫产了。

贺芳表示,自己在临床上也会经常遇到类似的情况,医生建议剖宫产,有的产妇或家属却希望顺产;医生建议顺产,但有的产妇或家属却坚持要剖宫产。这时候她都会与家属沟通,让他们权衡利弊。一般他们到最后都会理解并接受医生的建议。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产科主治医师刘海智介绍,在目前普遍接受的生产理念里,优先让产妇自然分娩。若是疼痛难忍,可采用分娩镇痛的方式,减轻产妇的疼痛。“采用分娩镇痛的产妇,大多能够克服疼痛感,最终顺产。极少部分的患者拒绝接受分娩镇痛,但又受不了分娩的疼痛,在合适的条件下才转为剖宫产。”



不具备指征,医生能给剖吗?

在完全不符合手术指征的情况下,产妇本人有没有权利要求剖腹产?对于这一话题其实仍然存在争议,在医学领域的讨论也比较热烈。

有的人认为,医生是具备专业医学知识的人,只有医生才能做出符合产妇和胎儿利益的判断,产妇应该完全听医生的;也有人认为,产妇有对自己身体的处置权,在充分了解风险的前提下,有自己选择剖宫产的权利。

与此同时,也有医生表示,医生同样具有根据产妇身体条件、医疗配置等因素拒绝产妇的选择的权利,“不能逼着医生做他不想做的手术”,而如果没有手术指征剖宫产,一旦出事肯定是要医生和医院承担责任。

还有的人表示,虽然应该尊重患者的意愿,但由于信息不对等,患者的要求很可能不是他自己的真实需求,而医生不能简单听从患者要求,要从专业上给出更好的方案。

面对这个问题,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剖宫产手术的专家共识(2014)》认为,仅是孕妇个人要求不作为剖宫产手术指征,“临床医师有权拒绝没有明确指征的剖宫产分娩的要求,但孕妇的要求应该得到尊重,并提供次选的建议。”

由于中国仍然缺乏相关的指南,因此大多数情况下,面对无指征但产妇要求的剖宫产,只能靠医生自己去做出选择。因此,也有文章呼吁,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会应就中国孕产妇在无剖宫产指征的情况下要求行剖宫产术出具专业的指导意见。

“在医院最希望病人好起来的就是医生,不然也不会从事这样一份职业。”贺芳说,如果医患能更多地换位思考,多一份平等与尊重,社会法治更加健全,类似的事情将可能更少地发生。

【记者】李秀婷

【通讯员】白恬

【配图】罗斌豪 孙俊杰 朱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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