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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荔湾院区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5 来源:总务科 发布人:医院办公室 点击数:341

各报价单位: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对荔湾院区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参与。项目内容如下:

一、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荔湾院区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二、 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三、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8万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 项目需求:见附件。

报价单位应对所有的需求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 响应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含环保技术类服务或相关类别。

2.报价单位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优先考虑能提供医院类废水在线监测运维项目成功案例及合同证明。

3.报价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具备广东省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人员资格证、系统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者,可优先考虑。

4.报价单位项目负责人若具有【五】年以上在线监测系统运维管理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5.报价单位项目主要运维技术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运维职业技能岗位证,熟悉电磁流量计及数据采集器的原理、操作和维护,具有至少【五】年以上在线监测系统运维经验者优先考虑。

6.拟委托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或周边区域设有稳定的服务机构或配备充足的本地化服务团队,能保证快速响应。

7.拟委托人需信誉良好,至少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政处罚案例,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失信行为。

六、 符合资格的报价单位应当按本公告要求递交报价文件。

七、 报价文件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颁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位简介或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5.报价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7.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运维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8.报价表(模板见附件);

9.报价单位服务承诺书(自行编写);

10.“报价人资格要求”及“需求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每页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装订成一册并装袋密封,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交至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行政楼4楼总务科办公室1。(不接受快递)

八、 提交报价时间:

2026 年 3 月 26 日8:00分至 2026 年 4 月 1 日17:00前

联系人:庄老师 020-81292678(8:00-12:00,14:00-17:00)

采购结果留意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方网站公示,不另行通知。


附件: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营维护服务项目需求书(含报价表).docx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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