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关于我院 > 招标采购

关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自助取袋机及相关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9 来源:总务科 发布人:医院办公室 点击数:387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因工作需要,拟采购自助取袋机及相关服务项目。现诚邀业内优质企业参加本次院内询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自助取袋机及相关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医院提供场地免费给供应商用于设备的投放使用。供应商提供自助式、智慧化自助取袋机,不得向医院收取设备、环保袋、铺设、维护、系统支持等任何费用。

三、项目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前,根据医院评估,满足要求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如供应商服务不达标,医院有权不再续签,并重新选择服务方。

四、项目要求:详见附件。

五、采购方式:

1、资格审查:由本单位对报名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进入评审环节。

2、评审标准:评审小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企业信誉:包括商业信誉、以往服务评价等。价格合理性:各项服务的收费标准是否符合项目要求,是否具有合理性和竞争力。经验与案例:具有类似项目的服务经验和成功案例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3、候选公司确定: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审结果选取1家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候选公司。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公司。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企业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报价单位应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报价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颁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简介或提供相关资料、近三年行业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复印件);

5、自助设备的介绍,包括设备外观、功能、技术参数等。

6、详尽的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人员信息、响应时间、保障措施、应急处理、取袋流程等。

7、对项目要求的响应情况,逐条明确是否存在偏离。(格式自拟)

8、供应商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截图内容需包含:“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等内容。

9、样品:提供塑料袋样品三只。

上述报价文件(加盖公章)装订成一册并装袋密封,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交至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行政楼4楼总务科办公室1。(不接受快递)

八、提交报价文件时间:2026年6月1日8:00至2026年6月5日下午17:00前。

九、联系方式:庄老师020-81292678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自助取袋机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需求.docx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6年5月29日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