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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两院区膳食中心厨房油烟管道清洗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0 来源:总务科 发布人:医院办公室 点击数:1574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对两院区膳食中心厨房油烟管道清洗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两院区膳食中心厨房油烟管道清洗服务项目

二、项目性质: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期限及金额

1.项目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厨房油烟管道清洗工作,改善院内膳食中心厨房环境,采购我院两院区膳食中心厨房油烟管道清洗项目。

2.服务期限: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达到合同预计金额时结束,以先到达的条件为准.

3.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82,250元(按实际发生数结算,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响应报价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单位资格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投标单位需为经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且从事清洁行业或与之相关的独立法人企业。

3.报价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处罚期限届满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价单位应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符合资格的报价单位应当按本公告要求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颁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本项目经营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过往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如投标人无相关业绩证明可不提供)。

4.服务方案及报价:按附件格式的报价(投标单位需按采购方需求制定相关方案及报价,需加盖公司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报价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六、提交报价文件时间及方式

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下午17:00前,将上述报价文件(每一页加盖公章)装订成一册并装袋密封,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交至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行政楼4楼总务科。(不接受快递及闪送)

联系方式:庄老师 020-81292992

(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附件: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荔湾和黄埔两院区膳食中心厨房油烟管道清洗服务项目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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