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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黄埔院区污水处理站维修改造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6 来源: 发布人:管理员 点击数:5892

各报价单位: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对我院黄埔院区污水处理站维修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相关资质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单位参与。项目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黄埔院区污水处理站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82000元(含税点),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三、设备基本情况:

1.臭氧发生器(品牌:广州穗铨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型号:SQ-Y-1000,数量:1套)

2.智能电磁流量计(品牌:开封创新测控仪表有限公司,型号:CXLD-DN300,数量:1套)

3.机械格栅机(品牌:广州市智尊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型号:ZZ-GS 600,数量:1套)

四、项目需求:

1.臭氧发生器目前故障不可使用,维修后需保障达到正常使用范围并且保修一年。

2.电磁流量计现在因故障不能正常显示,修复后需达到环保要求显示数据并且保修一年。

3.格栅池及调节池改造后,需确保操作使用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并且保修一年。

4.废气处理系统活性碳需进行更换。

5.报价单位应对所有的需求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具有营业执照(环保行业),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证书,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投标人必须是企业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报价单位应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等相关条件。

六、符合资格的报价单位应当按本公告要求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和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环保行业),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证书,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5.对项目的报价文件(请按项目需求文件格式填写,每页加盖公章)。

七、设备所在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长贤路55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黄埔院区

八、获取项目需求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18日17时(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行政楼四楼总务科

售价:免费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21日17时(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行政楼四楼总务科

十、联系人:庄老师    联系电话:020-81292992

总务科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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