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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灭菌物品转运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6 来源: 发布人:管理员 点击数:4513

各报价单位: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灭菌物品转运服务项目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参与。项目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医三院消毒供应中心灭菌物品转运服务

二、项目预算:776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三、合同履行期限:8个月(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采购人可根据荔湾院区消毒供应中心运作情况减少车次或提前终止合同)

四、项目需求:见采购文件。报价单位应对所有的需求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需提供自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必须是企业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5) 报价单位应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等相关条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18日17时(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行政楼四楼总务科

售价:免费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24日17时(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行政楼四楼总务科

八、本项目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多宝路63号

 联系方式:庄老师,020-81292992

总务科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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