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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晒过敏和晒伤是两码事

发布时间:2015.07.14 来源:《信息时报》 发布人:医院办公室 点击数:3099

日期:[ 2015-07-14 ]  版次:[ A26版 ]  版名:[今日问诊]         

 

信息时报讯(记者 张秀丽 通讯员 黄贤君)周末到户外玩一天后,长期在室内工作的小妍发现自己的面部、脖子和手多处出现大面积的红斑,跟同事晒伤的皮肤看起来很不一样。到医院就诊,皮肤科医生称其是晒过敏,即体内光感物质接受日光照射后产生了异常的生物学反应。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皮肤科主治医师廖梦怡介绍,晒过敏与晒伤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晒过敏在医学上称为“光感性皮炎”,是由于某些能吸收光辐射的光感物质通过直接接触皮肤、口服、注射等途径进入皮肤后,在接受日光照射后产生了异常的生物学效应,从而引起的一类皮肤病。常见引起光感性皮炎的食物有柑橘类水果的果皮、泥螺、苋菜、荠菜、菠菜、莴苣、灰菜、小白菜等,还有个别药物、染料、香料和精油等。

“人体摄入这些物质后如果在短时间内接受日晒,即使日光的强度不很强烈,仍会在衣物覆盖不到的部位如面、颈、手等皮肤出现红斑、肿胀、水疱等表现,患者通常感觉瘙痒难忍。”廖梦怡介绍,进行抗过敏治疗会有效,但如果再次接触致敏物并日晒,症状会再次出现。建议食物引起的光感性皮炎患者自行做好饮食日记,分析出过敏原,不再进食致敏食物或只在晚餐进食,因药物诱发过敏者用药期间必须留在室内不要外出。

 

 

链接:http://epaper.xxsb.com/showNews?dateString=2015-07-14&articleId=24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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