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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荔湾院区停车场租金评估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6 来源:总务科 发布人:医院办公室 点击数:5446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对荔湾院区停车场租金评估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前来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荔湾院区停车场租金评估服务项目项目

2. 项目内容:开展我院荔湾院区停车场的租金价值评估工作,出具停车场租金价格评估报告,评估服务费参考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价〔2010〕142号 等相关文件执行。

3. 采购品目:资产评估服务。

4. 评估对象: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用于停车场经营的停车位,面积约3900平方米,露天停车位约60个,住院楼地下室停车位约40个,医技楼地下室停车位约160个,合计约260个停车位。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 供应商应当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许可证》。

5. 资格条件必须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入围供应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1. 为采购人确定合理公正的停车场租金价值,承接服务的单位应进行综合考虑各因素,合法、客观、公正地进行估价,并按期提交出具符合规范的评估报告。承接服务的评估机构及签字的注册评估师应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承担法律责任。

2. 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根据评估工作结果,形成完整的资产评估报告。

3. 对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出具的评估结果严格保密。

四、供应商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资料完整方为有效报名: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其他有关的说明或相关资料。

2.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 供应商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入围的网页截图。

4. 项目报价表(按附件格式):列明服务总价及计算依据,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差旅费用、伙食费等。

5. 资产评估服务实施方案详细说明:包括拟派服务团队情况、专业资质资格情况、及现场工作天数等。

6. 类似项目业绩简要证明(如有)。

7. 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五、报名、资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1. 报名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4日截止(8:00-12:00、14:00-17:0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2. 递交方式:请有意向的单位将方案资料一式叁份(一正本,二副本)密封完整递交到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行政楼4楼总务科办公室1(不接收快递)。

3. 联系人:庄老师,020-81292992。

六、服务单位选取方法

有效报名企业不少于三家,有效报价中选取最低报价。

七、其他事项

1. 此项目确认符合资格的中标单位,最终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采购。

2. 参与报价的单位应保证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采购结果留意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方网站公示,不另行通知。


附件:报价单.docx


 

2025年12月26日

                                 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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