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即将就医疗法律、相关工程、货物、服务等经济行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前来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服务期限:3年(一年期满将进行满意度评估,符合要求后再续签两年)
3.最高限价:人民币6.5万元/年,3年共19.5万元,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4.服务内容:为我院(荔湾院区、黄埔院区)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和相关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为医疗业务活动和管理事务提供书面法律意见,起草、修改、审核有关合同、制度和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或提供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意见、报告,出具律师函,协助医院每年开展至少一次的法律培训,协助对外谈判、签约,解释、说明或解决有关法律问题,接受各类纠纷的诉讼、仲裁、调解的委托代理(诉讼代理费参照行业计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能适时将与医院密切相关的最新的法律法规、法院的审判思维、指导意见和各种典型案例进行总结并提交医院,以便指导医院依法开展相关工作,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应医院要求,为医院的生产、经营、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二、资质要求:
1.单位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经资格审查合法成立,成立时间原则上应超过二年,具有良好行业信誉和履行合同资格和能力。
2.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单位拥有相对稳定且具备较高素质和良好服务意识的执业律师队伍,主要负责律师须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能亲自承办我院法律事务,具有医学教育背景或相关执业经历优先考虑;执业律师队伍中有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政策、工程项目管理或具备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优先考虑。
4.单位须有担任医疗机构法律顾问经验,具备处理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各类纠纷的诉讼、仲裁、调解的丰富经验,具有为医院提供整体法律风险防范方案、提供详细的法律服务方案的能力,能积极响应医院法律服务需求,处理法律事务效率高,案件处理效果显著。
三、投标文件要求: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无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4.执业律师队伍相关资格证明
5.服务方案报价及说明(对本项目按年度整体报价)
6.近三年具有代表性的不少于2项的同类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7.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均要求盖章,复制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本次投标文件自拟,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提供纸质材料,均要求密封。
四、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请于2025年10月23日下午17:00前,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行政办公楼五楼办公室2,可通过快递(以接收时间为准)或现场递交形式。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81292086
五、开标时间与评分标准
1.开标时间另定,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与。
2评标标准:在满足项目要求的前提下,我院将抽取院内专家组成评标小组择优评定。
六、注意事项:
1.各单位必须按项目需求如实制作方案并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
2.项目严禁各单位进行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其他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列入黑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4.本院不负责投标人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医院办公室
202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