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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荔湾院区蚊子、蟑螂、苍蝇、老鼠、跳蚤等病媒生物灭治服务市场调研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5.06.05 来源:总务科 发布人:医院办公室 点击数:5547

各有关单位:

我院拟对荔湾院区蚊子、蟑螂、苍蝇、老鼠、跳蚤等病媒生物灭治服务公开进行市场价格调研(二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服务范围:荔湾区多宝路63号所有区域及所租赁的荔湾区黄沙大道114号大冶大厦3楼。采购人所属范围内所有的区域灭治蚊子、蟑螂、苍蝇、老鼠、跳蚤等病媒生物服务。

(一) 服务要求:灭治服务按《广州市除四害管理规定》、《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州市灭鼠灭虫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及本项目合同的有关要求和标准,确保灭治服务消杀效果。

(二) 服务时间(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项目要求

1.以上业务整体报价,报价需包含完成上述业务所需的所有费用。

2.报价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拟派服务团队需具有医院病媒生物灭治服务经验。

3.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有害生物防制员资格证书,有5年以上除四害项目协调或管理工作经验,其中至少3年服务于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调研文件要求

1.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有害生物防制员资格证书、消毒员广州市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上岗证等

2.报价单:列明服务的总价,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物料、税费等。

3.服务团队方案:包括拟派服务团队情况、人数及消杀频次等。

四、调研文件提交方式与截止时间

请将调研文件密封后,于2025年6月10日下午5:00前提交至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行政楼4楼总务科(可快递或直接送达),联系人:李老师、廖老师,联系电话:81292992。逾期提交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市场调研仅作为正式采购工作具体实施时的参考,不产生成交单位。

2.参与报价的单位应保证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3.详细需求见附件。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荔湾院区灭治蚊子、蟑螂、苍蝇、老鼠、跳蚤等病媒生物服务采购需求20250605.docx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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