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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黑板|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这些要知道!

发布时间:2018.03.06 来源:教学管理科 发布人:医院办公室 点击数: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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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2011 年 10 月,教育部颁布《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提出“五位一体”的评估制度,其中审核评估是院校评估的一种模式。2013 年 12 月,教育部颁布《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决定在 2014-2018 年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审核评估是在我国高等教育新形势下,总结已有评估经验,借鉴国外先进评估思想的基础上,提出的新型评估模式。其核心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旨在推进人才培养多样化,强调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其目的是引导高等学校合理定位、全面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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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估、水平评估、合格评估的区别

合格评估:属于认证模式评估,达到标准就通过;

 

水平评估:属于选优模式评估,主要是看被评估对象处于什么水平,重点是选“优”;

 

审核评估:主要看被评估对象是否达到了自身设定的目标,国家不设统一评估标准,是用自己的尺子量自己,审核结论不分等级,形成写实性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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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估的对象有哪些?

审核评估的对象包括两部分高校:一是参加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二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 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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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审核评估的条件是什么?

参加审核评估的学校应达到两个条件:一是办学条件指标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 号)规定的合格标准;二是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须达到《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

内容提供:广医三院教学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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