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专科特色突出,是广东省产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广东省省级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省级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指导中心、省级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
产科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1998年在国内率先成立广州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年收治重症孕产妇超千例,抢救成功率高达99%。妇科是广州市临床高水平重点专科,成立妇科微创诊治中心、宫腔镜诊治中心及宫颈病变诊治中心。生殖医学科在1989年诞生了广东省第一、第二例试管婴儿,是国内第三家取得试管婴儿成功的单位,近五年来完成周期数居全省首位、全国前列。目前,临床医学(妇产科方向)是广东省攀登学科,妇产科学是广东省重点学科,新生儿科是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广东省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曾成功抢救广州市最低体重仅438克的超早产儿;生殖医学科、妇科为广州市重点学科;妇科、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科为广州市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是市内第一家获得国家级胸痛中心、国家级心脏康复中心、国家级房颤中心、国家级心衰中心及国家级高血压达标中心的市属医疗机构,同时也是广东省胸痛中心示范基地和心脏康复中心建设示范单位。
目前,医院本部编制床位为1000张;有50个临床科室、14个医技科室。医院员工2000余人,高级职称300余人;年门急诊量超200万人次左右、年出院病人4.6万余人次。医院作为广州医科大学的第三临床学院以及直属教学医院,有22个教研室,承担本硕博等教学任务。现有20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建有1860平方米的临床技能中心。妇产科学是二级学科博士授予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培养基地,现有博硕士生导师98人。
药学部是广东省药学会妇产药学专家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单位。现有药学技术人员110人,拥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21人,中级职称43人;其中博士5人,硕士3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近5年来药学部先后申请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及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等科研基金多项,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临床药学室现有专职临床药师11人,其中博士4人,硕士7人,已在多个临床科室开展临床查房、会诊、参与疑难病例的院内MDT会诊、个体化治疗药物相关基因检测、处方点评、临床干预与合理用药、开展用药咨询服务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2018年开设药学门诊,包括有妊娠期哺乳期用药,儿童用药,慢病用药的线下线上咨询,为患者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2019年药学部成为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师学员培训中心,开设妇产科、儿科等培训专业。
依照国家卫计委医管中心有关文件要求和《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方案》,现将我院临床药师培训学员招生报名事项通知如下。欢迎满足条件的药师到我院参加培训。
一、培训时间:
为期1年的全脱产学习。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 基本要求:培训学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高等院校医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药学工作2年以上;
(二) 具有高等院校临床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药学工作1年以上。
2. 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热爱临床药师工作,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学习和临床实践工作。心理素质好,与患者、医生、护士沟通交流能力较强,志愿献身于临床药学事业,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
3. 选送医院应具有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条件和计划,并能保证学员结业后作为专职临床药师开展工作。
三、 报名时间、流程与入学时间
1、可于我院官网下载《临床药师培训中心招生学员登记表》和《进修申请表》。
2、填写《临床药师培训中心招生学员登记表》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附上《登记表》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单位聘书复印件等材料,发至广医三院临床药师培训中心审核(邮箱785421205@qq.com),邮件名格式为“****年春季-专业-姓名-医院名称”。
3、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面试或考核,择优录取,录取情况采用邮件和或电话通知学员。
4、录取后,提交以下材料: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连同《进修申请表》寄来我院教学科(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144号大冶有色大厦3楼教学科 马老师),请提前1个月寄出申请表,待审批后寄出《进修报到通知》。
四、 培训方式
1.按照“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发布的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方案,采用综合技能理论培训与临床实践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2. 课程包含“临床知识与技能培训”、“药物知识与临床用药实践技能”、“沟通与交流技能”与“专业理论知识“;药历、病例分析、文献汇报的书写。
3. 实践技能培训包括:医疗查房、药学查房、患者沟通、药学问诊、医嘱审核、药学监护、患者用药教育、药学信息检索、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处方点评、抗菌药物监测等。
五、 培训考核
1. 按照“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方案”进行考核。
2. 按规定完成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并经考核合格者,由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授予“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六、 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学费8000元/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因我院住宿紧张,需学员自行解决)。
七、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多宝路63号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510150
联系人:谭老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药学部
咨询电话:
020-81292235 临床药师培训中心(谭老师)
020-81292729 教学科(马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