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活动公告

@即将分娩的孕妇:疫情期间广医三院就诊须知

发布时间:2020.02.25 来源:医院办公室 发布人:医院办公室 点击数:6034


疫情期间

什么都可以缓缓

但生孩子等不了!

即将分娩

却遇上新冠肺炎疫情

来院就诊有什么要注意的?



为保障母婴安全

为广大孕产妇提供医疗服务

广医三院为临产分娩的孕妈妈们

准备了贴心的就诊指引

请各位孕妈妈来院分娩前仔细阅读

按照指引正确应对! 



01
就诊须知



请所有就诊孕产妇及陪同就诊人员注意:

一、我院急诊、门诊均设有预检分诊台,所有人员进入院区必须进行体温检测,请您配合相关检测,并主动如实报告旅行史和接触史,服从分诊安排。


二、来院就诊,每位孕产妇仅限一名陪同就诊人员,在就诊前和就诊过程中,请孕产妇及陪同就诊人员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三、就诊过程中,无自主活动能力的孕产妇(如坐轮椅等),固定由一名家属陪护;有自主活动能力的孕产妇,请家属在诊区外等候。


四、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流行,现产房取消陪产。


五、我院所有病区住院病人停止探视。经评估确需陪护的,家属或陪护人员应进行血常规、胸部CT检查及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的检测等结果后,方可进入病区陪护。如有需要,请向具体病区进行咨询。


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患者及家属应如实提供病情、病史,有配合治疗、隔离、转院的义务;如隐瞒病情、病史,拒不配合治疗、隔离、转院等工作,造成损害后果、疫情加重者,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02

就诊前自查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





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聚集性发病;

(4)发病前14天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是指病原核酸检测阳性者。



临床表现

(1)发热(体温≥37.3℃)和/或呼吸道症状;

(2)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一、孕妇本人没有上述流行病学史及临床表现,属于正常的孕妇。


请您和陪同就诊人员配合我院完成如下诊疗流程

  • 在预检分诊处进行预检分诊,测量体温<37.3℃

  • 填写《就诊预检分诊筛查表》

  • 入院前完善血常规及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的检测。


若检查结果正常,不需要行胸部CT检查;如有异常,将由专科评估是否需要行胸部CT检查;再凭入院通知单、门诊病历、就诊预检分诊筛查表、入院告知书、承诺书,办理入院手续。




二、孕妇本人有上述流行病学史或临床表现任一阳性,属于潜在感染可能的孕妇。


1.如果出现生命体征不平稳和(或)需紧急处理,如:临产、胎膜早破、胎儿窘迫、产前出血等;孕产妇收入隔离产房或单间病房,收治前再次确定流行病学史,完善血常规、母胎监护及二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的检测,必要时完善肺部CT。处理相关紧急情况,经专家组会诊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孕产妇在隔离单间病房按原因对因处理。若经确认为疑似、或确诊患者,经治疗后生命体征稳定,转诊至定点收治医院。新生儿均转至新生儿科观察。


2.如果生命体征平稳,非紧急处理情况,孕产妇在发热门诊评估,完善血常规、母胎监护及胸部CT等相关检查,经专家组会诊排除疑似或者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孕产妇再凭检查结果、入院通知单、门诊病历、就诊预检分诊筛查表、入院告知书、承诺书,办理入院手续,收住在隔离单间病房处理。若经确认为疑似、或确诊患者,转诊至定点收治医院。


三、生命体征不平稳或需要紧急处理的孕产妇,由产科医生评估病情,符合急诊入院的指征者收入相关科室隔离单间住院,不因等待检查结果耽误救治。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文:广医三院

图: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如涉侵权请联系删除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