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广州市廉政制度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这项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每个共产党员都应自觉参加所在党组织
“柔济妈妈”口述:三代人与柔济的32年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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