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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会知识】党代表的职责和权利

发布时间:2019.09.17 来源: 发布人:党办 点击数:1181

根据《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和职责是:

(1)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2)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3)在同级党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4)了解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所在选举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5)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6)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7)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8)受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完成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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