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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荔湾院区“白蚁粉虫消杀维保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总务科 发布人:医院办公室 点击数:713

第一部分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荔湾院区因工作需要,拟采购白蚁粉虫消杀维保服务。现诚邀业内优质企业参加本次院内招标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荔湾院区白蚁粉虫消杀维保服务

二、 服务范围: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荔湾院区

三、 服务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

四、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预计金额最低价格,以先满足到达的条件为准。

五、 项目预算:限价人民币42000元。

六、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1.企业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专业执业,按国家法律经营。

2.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报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第二部分

一、报价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报价人法人代表证书及报价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及人员资质材料。

3.项目报价单(需按照项目消杀清单列出服务格式,各项报价和总价格);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文件袋并密封。报名电子文档发送至 gysyzwk@163.com,邮件名称“公司名+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二、提交报价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

三、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 广州市 多宝路63号 行政楼401

2.联系人:李先生

3.联系电话: 81292570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附合同

甲方(委托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乙方(维保方):

一、合同履行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

二、合同服务范围:医院荔湾院区(含大冶有色大楼租用楼层)

三、合同期限:贰年(2024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

四、维保服务方案:

1、全面普查:合同签订后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普查荔湾院区各栋楼层科室及外围环境,特别是室内易发生白蚁粉虫等的门框、地脚线、柜子、地花板木线。

2、乙方接到甲方虫患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检查处理。

3、灭治:对已发生蚁虫害的部位及每个虫孔进行专业消杀,有效杀灭有虫患部位的粉虫白蚁,并对治理处置情况报所属科室确认签名。

4、药效检查:喷粉灭治后,下月复查时进行防治效果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登记并报各科室确认签名。  

五、合同价格:全包价/年(包括人工、药物、税收等)。乙方提供国税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费用。

六、付款方式:按消杀完成期每年付款一次。

七、乙方的责任:

1、普查及施工过程乙方应填写相应的记录表,并经甲方人员签名确认,作为验收凭证。

2、乙方每月对院内各楼层科室及外围环境全面查治一次,并将查治结果填写记录表中,经甲方签名确认,因查治不到位导致发生虫害(1.8米以下部位检查不出来或1.8米以上已经出现虫路仍检查不出来的),造成医院损失的每个虫害部位扣罚200元。除定期进行查处外,平时甲方若发现白蚁粉虫害,可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报24小时内派员给予灭治,24小时内没能到院灭治的,每次扣罚50元。

3、保证灭治效果,发生虫害进行灭治后,同一位置3个月内不得发生相同问题,发生的每次扣罚300元。

八、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拖欠乙方项目款,甲方按每超过一天付给乙方相应项目款的1‰作违约金。

2、若乙方因工作失误,未按进度和质量完成相应的项目任务的,甲方可以按每超过一天向乙方收取相应工程期项目款的1‰作为罚金,同时乙方必须继续保持完成约定的工作。

九、解决争议: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商协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乙方:

地址:广州市多宝路63号                                     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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